国际贸易及工业部提醒过去曾获得税务奖掖却没有表现的公司,如果未来仍以相同方式营运,则不会再获得税务奖掖。
贸工部副部长王建民说,上述建议获得税务改革委员会同意。
“我们成立税务改革委员会时也有类似建议,举例来说,大马投资发展局提供的税务奖掖。”
“我们同意,如果过去获得奖掖的公司,如今仍做着相同的事,未来不应该一直获得奖掖。”
他今天(26日)出席马来西亚厂商联合会工业革命4.0大会后,在记者会上针对资深经济学家佐摩博士建议政府取消不再符合时宜的奖掖一事,这么说。
佐摩昨天指出,自195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提供税务奖掖,部分公司通过操纵户口以持续享受有关税务奖掖。
王建民说:“我们不能收回已经发出的奖掖,不过我们可以调整奖掖政策。”
“但是如果他们带来高科技产品和新资本投资,我想这应该受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