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州元首敦旺祖乃迪指出,联邦宪法的宪法文件已阐明马来西亚在1963年成立,因此不应受到质疑。
他说,有关文件包括马来西亚团结咨询委员会备忘录、科博尔德委员会报告、政府间委员会报告(IGC)、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英国)、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马来亚)、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附加协议及1963年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换句话说,这些宪法文件是马来西亚协议灵魂和精神。”
他发表马来西亚日献词时说,通过马来西亚协议,马来亚或马来亚联邦、砂拉越和沙巴3个地区合并,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大的国家及和平衡发展的重要基石。
旺祖乃迪提到,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与联邦宪法,见证这3个地区的合并。
他说,经历60年的各种挑战和考验后,马来西亚已经发展及屹立在世界舞台上,团结是马来西亚持续进步的支柱。
他认为,要整合不同地区和背景的多元种族、文化和信仰的社会非易事,因此希望所有国人继续坚定不移地共同珍惜马来西亚建国历史。
“让我们接受这历史真相,肩负马来西亚愿景。我们不要争吵,破坏长期以来建立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