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1日讯)上诉庭维持了对艾迪纳兹里的判决,上诉人因多项暴力犯罪和药物滥用指控而被定罪。
首席大法官拿督惠安与法官康拉德西格罗特和爱德华蒂莫西斯塔巴克伍利一起审查了上诉人在2021 年10 月至2022 年5 月期间面临指控的案件情况。
这些指控包括服用甲基安非他命、使用金属管攻击他人、多次违反交通规则、使用利器伤人、放火烧房屋。
被告对指控表示认罪。检察官表示,这些事件暴露了一种危险的行为模式,包括对使用道路者的安全以及在另一次对抗后放火烧毁他的家。
上诉庭将上诉人描述为“对道路使用者的危险”,并强调了他的吸毒史和暴力倾向。上诉人早在 2000 年就曾被定罪,这进一步凸显了他对法律的漠视。
上诉庭维持了下级法庭的判决,其中包括因利器伤人罪被判处2年监禁并鞭打2下,因纵火罪被判处3年监禁并鞭打6下,因吸毒罪被判处3年监禁,因使用金属管袭击而被判处2个月监禁,并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总计2250 元的罚款,若拖欠罚款,则需额外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