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7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在一家餐厅和一家便利商店偷窃,被判处20个月监禁。
被告沙迪尼在9月21日开车前往位于卡雅伯沙伊玛斯村的餐厅,被告强行打开餐厅大门。
被告拿走了5个燃气筒,4个燃气调节器和一个烧烤炉。 被告将这些物品装载到他的车上,然后将其卸在他母亲的公寓楼下的停车场。
被告以110元的价格售出3个燃气筒和3个燃气调节器。
被告于9月22日凌晨3点开车前往安革列德沙村的一间便利商店,被告用一根金属棒撬开了该店后面储藏区的门。
被告拿走11袋大米,随后将赃物带到母亲的公寓。被告以 42.50元的价格出售了一袋大米。
这两起事件均由受害者向警方报案,最后将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