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雪兰莪莎阿南格林玛丽工业区警车追逐枪击案的3名少年死者家属索赔案,上诉庭周四批准政府和警方的上诉,允许降低判给家属的赔偿金至64万9200令吉。
由拿督阿兹莎、拿督南达巴兰和拿督哈末再尼组成的三司今天(23日)听取政府和警方,要求降低损失赔偿数额的上诉后,予以批准。
上诉人寻求推翻高庭于2021年6月30日的判决,即裁定他们对错误导致3名少年(15岁莫哈末沙米尓、20岁莫哈末海鲁和22岁莫哈末哈纳菲)死亡负有责任,须赔偿3名死者的家属总额152万令吉,即每个家庭约50万令吉。
法官阿兹莎宣读上诉庭的一致裁决,推翻高庭根据民事法法令第8条文判给家属的10万令吉遗产索赔和1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
法庭也推翻判给死者家属的10万令吉普通损失赔偿,并以1万令吉的丧亲遗产索赔代替;至于10万令吉的加重损害赔偿和10万令吉的公职不当行为索赔则获保留。
她也保留高庭判给莫哈末海鲁和莫哈末哈纳菲家属,分别1万1200令吉和8000令吉的从属利益索赔。
这意味着,每个家庭将各获21万令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