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某位名医,背著老婆和护理师偷情,结果因为回家时穿的内裤与出门不同,引起老婆怀疑,最终被捉姦在床。
据自由时报报导,台中市陈姓女子与张姓知名医师结婚约10年,却于2020年7月间,发现丈夫返家时,内衣裤与出门时不一样,身上散发异香,她聘请徵信公司调查,发现丈夫与白姓护理师,入住一家汽车旅馆,陈女赶赴汽车旅馆“捉姦”,当场见白女“拉著被单躺在床上”。
白女事后赔偿陈女300万元(台币,下同,约43万令吉),陈女另对丈夫张男提告,索赔150万元,台中地院法官虽认定张男、白女侵害陈女的配偶权,但仅判决张男应赔偿1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上述的侵害配偶权纠纷,分成两部分,其一是原配陈女主张,丈夫张男没有跟她商量,就把名下的房子抵押贷款500万元,转借给白女购买房子,导致她与丈夫张男婚姻破裂,进而离婚,她控告白女索赔300万元,其二,身为名医的丈夫张男,却与张男自己诊所的白姓护理师有暧昧,同宿汽车旅馆,张男应赔偿150万元(合计450万元)。
台中地院判决张男应赔偿15万元,是针对第二部分的判决,至于第一部分,张男宣称自愿借钱给白女购屋,与陈女无关,侵害陈女配偶权的行为,仅限于他与白女到汽车旅馆,法官採信说法,这部分驳回陈女之诉。
陈女主张,她从2020年7月起,发现丈夫张男藉故晚归,返家时衣物带有异常香味、内衣裤也与出门时不同,手机还有不明女子的暧昧简讯,她聘僱徵信人员,同年11月28日发现丈夫张男,与白女参加医疗进修课程,之后,当晚一起入住汽车旅馆,她于29日凌晨1时许驰抵汽车旅馆,只见白女“拉著被单躺在床上”。
法官认为,张男与白女同宿汽车旅馆,逾越男女正当社交分际之行为,破坏陈女婚姻生活圆满、安全与幸福的权利,两人应赔偿30万元(责任比例为各二分之一,各15万元),不过,白女已经赔偿原配陈女300万元,陈女抛弃对白女的求偿权,因此,判决张男应赔偿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