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消防与拯救局官员,被控两度索贿,以支持一间公司获得向地方政府申请营业执照,而面对两贪污罪名。
被告莫哈末诺周四在莎阿南地庭,被控去年11月30日与12月1日,身为巴生消拯局官员,向一名人士索取共3000令吉,作为支持一间公司向巴生市政厅获得营业执照的条件。
被告的行为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与第17(a)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有罪后,法官拉丝哈批准他以交付8000令吉作为保释金,同时谕令被告把国际护照交法庭,同每月的第一个星期要向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此案将在11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礼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