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表示,除了调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之外,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是否会采纳特工队 (STF) 有关改善任命法官的方式,以及将总检察长与检察官办公室分开,以提升司法的独立性?
他说,10月18日,依斯迈公开承认已解密了特工队的调查报告,有关报告详细说明了布城对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自传《我的故事 ——荒野中的正义》的调查。
他指,依斯迈声称,这将能够当成攻击希望联盟的子弹。此话一出,马上震惊了法律界。
“依斯迈还自豪地说,他告诉现任总检察长应立即根据《官方机密法令》、《诽谤法令》等对汤姆斯采取行动。他甚至敦促党机器善用调查结果,在即将到来的大选中以此攻击竞争对手。”
林冠英也是峇眼原任国会议员。他周六(22日)发文告指,这绝对是看守首相滥用职权。
他说,总检察长有法定义务在不受政治干预下,无畏无惧且没有偏袒地独立行事。
“依斯迈公开承认他指示总检察长采取行动,是出于对巫统的政治利益,这显然已经违反了总检察长的法定独立角色,并使任何调查和随之而来的起诉归于‘恶意’或居心不良。”
“在法庭上对汤姆斯提出诸如此类的指控,将自然地被视为不当起诉而被驳回,因为它自带偏袒、偏见和政治动机,根本与维护正义无关。”
此外,林冠英续指,特工队的建议不仅限于总稽查司办公室和其他机关对汤姆斯可能犯下的不当行为进行审计和适当的调查。
“它还提出了其他重要建议,以确保司法独立在司法机关和总检察署都能发挥作用。”
他指,特工队建议将总检察长和检察官的职能与职责分开,目前两者都握在总检察长手上。特工队指出,总检察长的职能和职责是就法律事务向国家元首和政府提供建议。
他表示,检察官办公室应该是一个独立于总检察长的独立实体,这样检察权就不会在总检察长的控制之下,也不会受到行政部门任何形式的干涉。
林冠英表示,特工队建议修改《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第 5(1)(f) 条文,以确保根据《联邦宪法》第 138(c) 条文下任命的4位知名人士与司法和法律服务委员会的成员相似,这样的任命是由国家元首根据首席大法官和首相的建议作出的。
他说,这将有助于解决行政参与负责机关,一起任命法官和司法官员的现象。
他指,特工队也提议对司法和法律服务委员会进行改善,以便将司法服务的管理和任命司法官员的权力授予联邦法院的首席书记官,而不是总检察长。
“总检察长不应参与司法官员的任命,尤其是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命。”
林冠英说,依斯迈是否会采纳特工队的这些建议,以便促进司法独立而不受政治干预?依斯迈不能仅仅为了在即将到来的大选中取得自己在政治上的利益,而选择性看待特工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