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特佐周一因藐视法庭被判入狱后,仍在逃亡的他周二再被勒令向内陆税收局(IRB)支付逾 10 亿令吉的拖欠税款。
槟城高庭周二批准税收局申请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以追回逃亡商人刘特佐的欠税。
新海峡时报报导,司法专员肯尼斯在其裁决中表示,此案没有可审判的问题,也没有其他问题,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判。
报导称,税收局指出,刘特佐未能提交 2013 年和 2014 年的纳税申报表,对其有关年分的收入缴纳超过 10.5 亿令吉的税款。该局于去年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
刘特佐在辩护中声称,他在 2013 年和 2014 年的课税年度在马来西亚并没有开展任何业务,他在马来西亚的银行也户头。
法院驳回了他的辩护,称在马没有银行账户,没有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并不能够成为欠税的理由。司法专员肯尼斯表示,他认为他不需要将这两项声明视为被告辩护的一部分。
刘特佐及其父亲刘福平,周一因违反法庭于今年3和4月发出的资产冻结强制令(Mareva),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吉隆坡高庭判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