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日讯)汶莱福建会馆第九届理事会之任期(2019-2022年)行将届满,该会依据章程规定,已发出第十届理事会选举提名表格,并于10月22日截止提名后,在十一间举行第十届理事会(2023-2025)选举。
依据该选委会于8月10日晚上8时所召开会议之议决,第十届理事会(2023-2025)理事选举提名表格及会员名册(符合章程第七章第十二条及第十章第卅九条规定者)于2022年9月26日开始发出,并定于2022年10月22日下午5时正截止选举提名手续。
以下为该馆第十届理事选举提名细则∶
每名会员只能提呈一张提名表格,就该选委会所提供之会员名册提名最少一位、最多三位理事候选人参与理事选举,将被提名人姓名填写于提名表格上,并获得当事人亲笔签名以示同意被提名。
被提名人必须获得一位会员提名,一位会员附议,并由被提名人本人签名及填写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根据该会章程(第七章第十二条)凡名誉主席、名誉顾问、会务顾问、法律顾问欲参加竞选新届理事,则必须递交辞职函予现任理事会。辞去现有职位,方能竞选新届理事。
根据该会章程第十章第三十九条∶唯有汶莱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且未拥有外国公民权之会员,方有资格被选或被委任为理事;惟附属会员没有被选举权亦没有被委任权。凡会员未缴清入会费、终生会员费或有欠款者,并在本会去函通知后,仍未缴清所欠之款项者,将被暂停其会员资格,同时不能享有会员之各项权益,且被视为自动放弃竞选新届理事资格论,且没有投票权、选举权亦没有被委任权。凡已付清其欠款者,则可即刻恢复其会员资格并享有会员之各项权益。若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竞选新届理事:(1)非会员者;(2)未缴清所欠之款项者;(3)宣布破产者;(4)神智不清者;(5)触犯刑事罪,并曾被判处有期徒刑者。选举委员会有权否决或拒绝不合格的被提名人,提名人及附议人。
提名表格须在截止日期(22-10-2022)下午五时正之前交来本会馆办事处,未在规定日期、时间及地点提呈之提名表格皆视为无效。会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呈提名表格,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提名权利。
未使用该会馆发出之提名表格,自行影印或用铅笔填写者,或不完整的提名表格皆视为无效。
提名表格经涂改后,必须由该会员在涂改处旁边签名,否则该涂改视为无效。
若提名人数与应选理事人数33位相同,则所有获提名人自动当选为理事;若被提名人数超过应选理事人数33位,该选委会将于规定选举日期前的二星期把选票寄交给会员,会员填写后,投于设定于该会所办事处之投票箱。
此次选举,选委会乃是依据会员提供之资料进行选举及递送相关文件,若因会员资料有所更改而未知会该会馆办事处给予更新,任何投诉该会将不受理。
该选委会吁请会员们珍惜选举的权利,注意依照所列定细则,提名贤能者为理事候选人,俾能为会馆服务,使会务能顺畅推行,为乡亲及会员带来更大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