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表示,控方将研究法官的判词后,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我将与控方讨论,并首先研究这位法官的裁决依据。”
依德鲁斯哈仑周五在回复自由今日大马的短讯中,如是说。有关此案的完整判词将于下周一公布。
据律师指出,控方从今天起有14天的时间向上诉庭提出上诉通知。
“如果提出上诉,由于初审法官已经准备好书面理由,上诉可能会很快提交审理。”
审理外国签证系统(VLN)弊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认为,控方不仅3名证人的口供不可靠,且无法证实被告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收到所指的款项。
法官强调,控方无法证明对阿末扎希的不利因素,即收受款项,因而裁定扎希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自辩。
至于政治献金的课题,法官也说,辩方同样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所收取的20万令吉捐款是充作政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