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妇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对上诉庭裁定我国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的决定表示失望,并提出“支持当事人向联邦法院上诉”以及“国会应尽速修法在‘父亲’条款中加入‘母亲’以免除有关灰色地带”两大建议。
“这项存在性别歧视,长期以来对我国女性带来不利的现象,必须根据法理,以最大的理性寻求化解,因此她建议采取上述两大途径。”
她表示,在这起国人关注课题中,政府之前已经明确表态“会先上诉,并准备在国会修改宪法”的立场,既然如此,她希望此案继续争取向法院上诉。
她强调,政府本身也应该以身作则,尽速通过宪法以一劳永逸化解这项长期以来的矛盾和灰色地带。
林火莉今天(6日)发表文告说,华总妇女部的立场是全力支持吉隆坡高庭在去年9月9日宣判“我国女性与外籍配偶海外产子可自动入籍大马”的决定,不希望政府作出上诉的同时并发出有关公民权予相关的孩子。
她说,上诉庭昨天推翻高庭有关裁决时,法官表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上诉庭法官也表明,唯有国会才能改写宪法,法庭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宪法,因此批准政府的上诉,而高庭的裁决则搁置。”
林火莉表示支持此案中6名大马籍母亲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行动,同时认为比起上诉更紧急和迫切要处理的,应该是回到国会修改宪法的工作。
“从根源着手和厘清,才是最正确和最终的作法!”
“让我国女性与外籍丈夫在海外产子,和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在海外产子享有同等法定地位,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都可获得大马公民身份,才是正在公平和彰显两性平等平权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