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已批准冠病口服药Paxlovid有条件注册,以在灾难期间用于新冠肺炎的治疗。
卫生部总监丹斯里诺希山于周四发表文告说,药物管制局关于冠病治疗产品注册的第370次药物管制会议,已同意有条件地批准在灾难期间,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注册:
PAXLOVID(PF-07321332 150mg 薄膜包衣片剂和Ritonavir 100mg 薄膜包衣片剂)。
文告阐明,产品注册持有人为辉瑞(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制造商是德国辉瑞生产有限公司和爱尔兰辉瑞制药公司。
此药适用于于治疗18岁及以上,无需输氧治疗和趋向严重冠病症状的高风险成年人。
不过,诺希山强调,Paxlovid并非新冠疫苗接种和公共卫生措施的替代品,尤其是不能取代防疫SOP。
他说,这项有条件批准仍需观察上述抗病毒产品的品质、安全和成效资料,并持续由国家药剂监管组(NPRA)根据最新的数据进行评估。
“这是为确保上述产品的利益风险比,维持正面。”
他指出,卫生将继续尽力确保人民可轻易取得药物,用以治疗或遏制新冠在大马进一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