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世纪大水灾期间,发生灾黎遭浸泡的轿车,遭到破坏或遭不法之徒乘机拖走的案件,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一哥”授6招,呼吁灾黎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轿车失窃事件。
该局总监拿督斯里加里尔说灾黎事后必须就轿车毁损的事件,亲自报警,他们也可以要求警方亲自到住所了解情况。
同时,灾黎报警时,必须注明原本停放的车子位置,与水灾后遭到浸泡或冲走的位置与情况。
“如果车子失窃或车内值钱财物失窃,必须在报案纸纪录下来。”
加里尔周六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太子园水灾行动室的例行汇报会说,车主一定要清楚知道有关拖车公司的背景,包括是来自地方政府抑或私人公司。
同时,车主一定要向拖车员清楚了解,车子被拖走修理的地点。
“车主当场一定要拍照,把”把有关拖车公司、车牌,以及被带上拖车的轿车拍下来”。
另一方面,雪州总警长拿督阿祖乃迪说,警方证实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调查早前在社交平台流传,一辆拖车非法拖走他人轿车的案件。
他证实,迄今只有有关拖车员司机落网助查,而后者确实有偷车的不良意图。
周一(20日)晚上8时45分左右,26岁巫裔事主,在莎阿南第23区柏西兰柏乌沙哈湾路路边停放的本田城市轿车,遭到26岁印裔拖车员驾驶的拖车罗里拖走,唯有关轿车没有故障,而事主发现也轿车前后车牌遭到拆卸,汽车蓄电池与路税贴纸已经不知所踪。
随着此事在网络流传后,警方周三(22日)联络事主,待后者报警后,有关拖车员就被拘捕助查。
到邻居家待援被指偷窃? 阿克里:警将全面调查
有灾黎喊冤,声称在水灾期间只是到邻居的住所等待救援,却被视为闯入他人住所偷窃,不过,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克里说,警方是根据事主的投报而展开调查而已。
他说,非法闯入他人场所确实是罪案,但是,无论如何,警方会全面调查这类案件。
他周六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太子园水灾行动室的例行汇报会,引述水灾期间的罪案数据说,截至周五(24日),警方接到的罪案数据,维持在早前公布的15宗案件,即5宗涉偷窃摩托车与轿车案件,以及10宗涉及在住所与店铺入室偷窃。
他重申,警方已经安排共377名的14队除暴专案小组,进行调查与防范罪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