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在餐厅工作的本地与外籍劳工的比例必须是1比3。
他指出,任何拥有商店或拥有超过3年租约商店的个人或企业或合作社,都可以申请雇佣外劳。
他说,雇主必须根据劳工法聘用外劳,而餐厅外劳的配额必须是1名本地员工对3名外劳。
沙拉瓦南透过国会书面答覆公正党亚罗士打区国会议员曾敏凯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针对外劳更换工作领域的申请程序及条件,他表示,雇主可以根据条件为外劳申请更换领域。
他说,这些条件包括,必须由原雇主申请;必须将申请交给半岛劳工局(JTKSM)以获得支持信;必须符合所有的劳工法及监管机构(AKS)设下的其他条件;雇主仍有雇佣外劳的配额;通过隶属内政部的一站式中心面试,而面试将由做为监管机构的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进行;透过漂白计划被雇佣、家庭帮佣、非工作证持有者、工作证进入第10年的外劳不得更换雇主。
他指出,根据大马移民局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31日,我国服务业仍有15万9720名活跃外劳,其中5万3853人是来自住家帮佣及饮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