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呼吁总检察署撤回海外生子随母获国籍案裁决的上诉,因为无论是父亲亦或是母亲,对于子女都应享有平等权利。
陛下周六在官方脸书专页贴文,费解大马籍母亲在国外产子,却遭到歧视的原因。
“所有在国外出生的大马人,都必须给予国家赋予的同等权利。”
“法庭的神圣性,必须受到维护。为什么大马籍母亲在外国生产,需要受到歧视?这是每一个大马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应区分母亲或父亲是否为大马公民。”
“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籍,那么孩子就该判定为大马公民,并享有大马公民的基本权利。”
陛下也认为,我国长期面对青年外流,政府是时候欢迎和接纳这些未来可能是人才的海外大马公民。
“这项政策是不正确的,政府应停止实行。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提出‘大马一家’的精神,那么总检察长应该立即指示,撤回对法庭裁决的上诉。”
上周四(9日),高庭裁定,大马籍女子与外籍配偶若在国外产下子女,政府必须依法授予这些孩子公民身份。
高庭法官阿达塔希尔在作出判决时表示,《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及与公民权有关的附表2第1(b)条文,必须与禁止性别歧视的《联邦宪法》第8(2)条款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