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留学海外的科技男,在外籍同学的“教导”下,把学到的不存在交易网络诈骗手法带回国后“学以致用”,短短4年內通过电子钱包赔偿机制,骗取8万令吉。
警方上星期五(18日)接到一名卖垂钓工具的公司投报,声称在一项交易中没有收到钱而损失1万4000令吉后,在雪兰莪州双溪毛糯拘捕这名留学生助查,并找到一些行骗工具如大马卡、银行卡、电脑、手机用户识别卡等与贼赃。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星期三在记者会说,根据调查,疑犯先盗用他人身分与照片,复申请电子钱包,待向商家购物取得货物后,复以电子钱包方式付款。
待取得货物后,疑犯便以身分被盗用为由,要求电子钱包公司退款来牟利。
同时,疑犯也自导自演,佯装买家在自己的销售网页购物,如法炮制骗取电子钱包公司的赔偿机制牟利。
疑犯随后被延长拘留助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与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等查案。
根据调查,疑犯涉及40宗案件,有15宗案件事主受骗,其中冼都警方就接到6宗案件。
警方没有接到有关电子钱包公司的投报,敦促公众受促提防类似行骗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