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涉及的海底隧道贪污案,预料控方将会传召125名证人出庭,包括数名槟城州行政议员。
主控官旺沙哈鲁汀副检察司周一在案件管理后向媒体表示,有125名证人可能会被控方传召上庭,包括数名槟州行政议员。
他说,控方也已传递相关文件给辩方,包括电话取证报告、反贪污委员会财务分析部报告以及控检方专家针对该项目的报告。
此案的承审法官是阿祖拉,而周一代表林冠英出庭的律师是姗吉柯。
较早前,旺沙哈鲁汀告知法庭,控方预料在6月8日开始审讯前,呈交辩方所需的文件。
“我们也向辩方提呈了一份潜在的证人名单,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人名单副本。”
在这之前,法庭定今年6月8日至11日、7月12日至16日、7月28日至29日、8月16日至20日、9月6日至10日、9月20日至24日及12月13日至17日,为此案的审讯日期。
根据第一项修改后的控状,林冠英是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时利用职务之便收贿330万令吉,帮助一家由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获取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主要路段和隧道建设项目。此行为被控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在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
至于第二项修改后的控状,是林冠英涉嫌向扎鲁收取其利润的10%,作为协助该商人所拥有的公司获得相关项目的酬劳。他被指控在2011年3月凌晨12时30分至凌晨2点之间,在谷中城花园酒店附近犯下有关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另两项控状,即在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光大的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误导而导致槟州政府2片价值2亿880万令吉的土地,拥有权落入该州海底隧道计划有关的发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