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大马思想与社会关怀组织主席拉美斯,在推特上发文指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前首相敦马哈迪亲戚言论,在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下被控。他周三在太平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定于本月16日过堂,同时法官也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
家居八打灵的拉美斯,被指是于去年7月28日中午约12时58分,有意识在推特发送一条不怀好意,足以伤害他人的推文,而一名居住在太平直弄的商人,于7月28日晚上8时阅读了该推文并向警方投报。
被告的上述行动,抵触了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的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此外,若在定罪后再重犯,则每日罚款1000令吉。
被告在庭上面控时,否认有罪,较后被法官祖贺米允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把案件定在本月16日过堂,此案的被告代表律师是桑西亚,副检察司则是莎丽萨。
据了解,被告拉美斯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支持者,在推特上发表指责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前首相敦马哈迪亲戚言论而被提控。
莫哈末纳兹兰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7项罪名成立,纳吉也被判入狱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过后被告也在推特发文指莫哈末纳兹兰是马哈迪的孙子或侄孙,但遭马哈迪长女玛丽娜及儿子慕克里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