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胡兹尔指出,拍摄警方执法虽没有犯法,惟将拍摄片段或照片上载社交媒体,而影响警方的调查,可构成一项罪行。
他周二上午针对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妨碍警方执法被捕事件发文告时强调,现场拍摄直播将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并且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服务)。
他指出,警方于本月7日到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的住处进行搜查,以调查马大新青年于脸书发布《国家元首不应干预国事》的文告投报;警方迄今共接获40项报案。

“当时,警员已向出示警员证及表明身份,不过,对方拒绝合作并将大门反锁,较后一名自称是律师的华裔女子及一名23岁的华裔男子(黄彦铬)来到现场,而该名男子在抵达现场后,即直播现场情况。”
“现场一名警方人员曾多次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发出警告,惟对方仍然我行我素继续直播,在场警员因而援引《刑事法典》第188条文(违抗由一名公务员适当颁布命令)将对方逮捕。”
胡兹尔强调,拍照或拍摄影片不属于犯法,不过,不能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该照片或影片被上载至社交媒体分享,将影响警方的调查程序,并且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服务)。
“因此,民众受促给予警方合作,不要干扰警方的调查工作,以让警方可以公正及透明进行调查。”
胡兹尔也警告,警方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企图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及和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