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4日讯)砂律师公会(AAS)认为,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内阁代表觐见最高元首建议颁布紧急状态的情况,并不能成立。
砂律师公会主席兰比尔星发文告指出,该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肆虐的确是事态严重,需要积极做出应对措施。尽管如此,政府已经针对疫情援引现有法律去落实许多措施,去对抗疫情。不过,疫情并非是一项国安问题,目前并没有引发暴力或危及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
因此,砂律师公会认同沙巴律师公会(SLS)的看法,即颁布紧急状态只可在联邦政府面对国家安全、经济生计、或公共秩序受到威胁时颁布。据该公会所知,目前并未出现相关情况。
该会也表示并不了解若相关紧急状态被宣布,将会维持多久?与此同时,该会认为颁布紧急状态可能引发许多严重后果,包括直接立法的权力而无需通过一般立法程序,以及紧急状态下可能导致砂立法议会被暂停运作,之后联邦可通过立法侵蚀州的权利。
与此同时,砂律师公会也认为,颁布紧急状态也会导致影响民众对国家的信心。
他认为,政府不应该以对抗新冠肺炎为由,去颁布紧急状态。
“我们强调,现有的法律及执法,已足以用在控制及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并从第一波疫情至今,已被视为有效落实控制疫情措施。”
兰比尔星是根据近日有报导指出首相已于昨日下午5时觐见最高元首,并且有报导指出觐见元首可能与寻求颁布紧急状态有关,而通过文告,发表上述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