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管、廉正与反贪中心(GIACC)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认为,州政府应该建立自身的监察专员制度,协助当局有效地打击贪腐和更好地处理公共投诉。
他指出,建立监察专员法案可能会在11月提呈国会,但即便立法,有效的管辖权也仅限于联邦政府的部门和机构,不涵盖州政府。
“我们正在和总检察署办公室一同完善该法案,希望可以在11月提呈至国会。”
不过,他说,如果要更有效的反贪,各州政府也应该要设立相似的法案,以便有关法律可以覆盖至州政府的部门和机构。
他是在出席“2020至2024年芙蓉反贪蓝图”推介礼后,如是表示。
设立大马监察专员,取代公共投诉局是希盟政府执政后宣布,目的是为了确保联邦政府公务员不会涉及不法勾当或卷入贪腐。
阿布卡欣认为,有鉴于公共投诉众多,而且大部分是针对地方议会的投诉,所以州政府有建立监察专员制度的必要。
他说,如果州政府设有监察专员制度,事务处理就可以更加的透明以及减少贪污。
“如企业界,需要了解特定的申请流程要耗时多久。我们不能让公务员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或解释一些事情。”
他说,当局也随时准备好协助州政府草拟所需的法律。他也建议其他州政府效仿森州政府,推出有效的反贪计划,而且森美兰还是西马第一个推出全面反贪和对抗贪腐计划的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