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及逼迫妻女卖淫的狼父,将于周四在《反人口贩卖法令》及《刑事法典》下被控上法庭。
雪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法兹尔高级助理总监周三发文告,证实这项消息。
“43岁的嫌犯将于本月6日被控上巴生地庭面控,所面对的控状包括《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人口走私法令》及《刑事法典》第376(3)即乱伦条文。”
他说,除了主嫌犯,另4名年龄介于29至35岁的嫌犯,其中包括3名巴基斯坦及一名孟加拉嫖客,也将于同一天,被带上加影法庭,在《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下面控。
43岁狼父是罗里司机,自5年前起,逼迫妻子到外劳宿舍卖淫、3年前性侵年仅10岁的长女,今年变本加厉逼迫妻女卖淫,每次交易收费100令吉。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B)(乱伦)条文、第372(利用任何人作卖淫目的)条文、《儿童法令》第43(1)(A)条文,与《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人口走私法令》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