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微移动交通工具也包括电动滑板车(scooter)及蚊型脚车,若违法者为18岁以下,父母需为孩子的行迳负责任。
“若违法者18岁以上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法案,脚车、电动脚车、电动平衡车(Segway)及电动滑板车也涵盖在内。
魏家祥周一(27日)在国会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一读后,在国会汇报室如是表示。
他说,由于这类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包括蚊型脚车,因此交通部必须采取行动管制。
他也强调,醉驾司机看到执法单位设的路障后,将原本行驶的车子停在路边,假装休息以逃过路障,但警方依然可以援引法令对付该名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