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移动(Micromobility)交通工具骑士留意了!交通部周一(27日)提呈修正案,将管辖范围扩大至微移动交通工具,若微移动骑士涉及酒驾、吸毒驾驶及鲁莽驾驶,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及监禁1年。
法案指出,微移动交通工具将会取代原有的“电动脚车”、“脚车”、“三轮车”字眼。
在修正案下,微移动交通工具是指使用任何燃料、引擎发动、人力发动以及最高时速为每小时50公里。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加大严惩醉驾、吸毒驾驶、鲁莽驾驶等刑罚。
根据法案,微移动交通工具驾驶者抵触42(鲁莽驾驶)、 44(醉驾吸毒驾驶)、45A(酒精超标)、45B(呼吸测试)或45C(提供样本)条文,可被罚款最少1000令吉,最高5000令吉,同时也可被监禁最高1年。
目前,抵触上述法令者的罚款额为300令吉,重犯者的罚款为1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法案也指出,若因疏忽导致车祸的罚款也从现有的3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